关于开展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通知
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将于2008年11月份举行,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现开始受理参加该工种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人员的报名工作,同时学院继续教育部、旅游管理系联合为报考人员提供考前培训辅导。经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赠送“广东省技能人才服务卡”,持卡人为广东省技能人才资源信息库会员,可在“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网”免费享受推荐就业、技术交流、职业指导、了解技能鉴定和技能人才相关信息等系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本校相关专业三、四年级在读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2日至9月24日。
四、报名手续:
(一)填写广东省韩山师范学院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二)每人缴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每人缴交大一寸黑白照片三张。
五、报名地点:
(一)韩山师范学院学术理科大楼C座105室旅游管理系办公室。
联系人:苏老师、吴老师 电话:2318670
(二)韩山师范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学术交流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318686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七、培训目的和内容
(一)培训目的:
帮助参加鉴定考试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
(二)培训内容: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绩效管理 5)、薪酬管理 6)、劳动关系管理
八、鉴定考试时间:
2008年11月23日。【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九、收费标准:(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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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种 |
鉴定 等级 |
培训费 |
鉴定费 |
教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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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学生 |
校外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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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
高级 |
450 |
640 |
310 |
预收100元,按实际发放收取,多退少补。 |
注:校外人员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费20元。
继 续 教 育 部
韩山师范学院 旅 游 管 理 系
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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